教学管理

电字【2023】24号文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以及适应企业实际工作环境的必要环节,是锻炼学生综合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充分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以及保证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负责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组 长:骆海邦、夏显明

成 员:尚磊、国海、樊晓宇、郭明磊、周小杰、许会芳、各毕业班班主任。

秘 书:王延丽、刘晓伟

二、实习形式

以校外企业实习为主、社会调查为补充的形式进行毕业实习。学院和各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集中实习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相结合。为了便于学生就业,鼓励将毕业实习与择业相结合、将毕业实习与企业见习相结合。为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同时也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协助指导教师联系和管理学生。

三、实习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4月15日,具体时间与实习企业共同确定,须保证6周的实习时间。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实习单位的落实。2024届毕业实习按照自找实习单位(就业)与学院集中统一安排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论自找的实习单位还是学院集中安排的实习单位,学生实习内容须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一致。

1、2023年11月20日前,各系召开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同时,各系分配的毕业实习课程任课教师将毕业实习学生手册(电子版)发给各系学生,并对毕业实习学生手册的日期、内容等填写提出具体要求。),各毕业班级按学院要求统计完成学生实习意向,将拟参加学院集中实习和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名单报送所在系,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和备案,以便于各系掌握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数。

2、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务必在毕业实习前将毕业实习接收单位信息、实习内容等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听取指导教师建议,并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自找实习单位(或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可直接前往实习地点进行实习,交通费用自理。

3、服从学院集中实习安排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管理,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往返实习单位实习。集中安排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由学院牵头、各系、班主任参与共同落实。

(二)2023年11月25日前,各系汇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电子稿和纸质稿(系主任签字)各一份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实习期间,学生在实习单位填写实习日志、撰写毕业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

(四)实习结束后,学生将实习单位鉴定盖章后的《毕业实习学生手册》交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五)2024年4月30日前各系完成毕业实习成绩鉴定、录入教务系统的工作。

(六)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学生手册》、毕业实习成绩等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材料由各系进行保存;成绩登记表、毕业实习安排和总结送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五、集中实习企业

集中安排实习企业由学院和各系协调组织落实,具体企业与实习岗位由学院于实习前统一公布。

六、纪律要求

(一)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纪律和企业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学生要注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得擅自脱岗。学院将随机抽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情况,加强毕业实习工作过程的监管和督查力度,确保毕业实习的效果。

(二)学生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交别实习材料,凡不交毕业实习材料者,成绩一律视为不合格。

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附件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实习学生手册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点击: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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