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前身是与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外事办公室, 2011年7月独立设置为正处级机构;2013年11月增设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外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合署办公;2020年改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其职能配置为: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对台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因公出访交流培训的管理与服务,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与学术交流服务,在校学生出国(境)留学与短期交流研修的管理与服务;外籍教师聘用、管理与服务,外宾来访交流的接待与管理,留学生招收与管理、服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现有3名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凤阳校区中办公楼219、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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