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上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龙湖校区综合信息中心图书馆三楼东会议室;凤阳校区图书馆十楼1006室;
2.邮政信箱:巡察工作办公室;
3.意见信箱:龙湖校区综合信息中心西辅楼大厅;凤阳校区中间办公楼北门
4.电子信箱:xcbgs@ahst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0-673258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