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2019级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毕业论文工作实际,现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相关工作,设立论文答辩委员会具体开展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夏显明、骆海邦
成员:国海、尚磊、李双喜、郭明磊、周小杰、许会芳、樊晓宇、徐朝胜、王磊
秘书:王延丽、刘晓伟
二、时间安排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启动,至2023年6月30前结束。
(一)2022年10月20日前,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计划;
(二)2022年11月10日前,组织开展征题、审题工作;
(三)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填写并下发任务书。选题情况由各专业负责人安排人员汇总后统一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四)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五)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六)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正稿,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七)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报送工作;
(八)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整理归档;
(九)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抽检。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选题原则与基本要求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课题比例不低于50%、实行校企“双导师”制课题比例超过30%、根据专业认证要求校内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不超过6名学生。
(1)选题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吻合,结合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大纲编制等要求,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在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体现。
(2)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符合学生实际,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有一定层次区分,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3)鼓励学生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结合具体企业或行业特点)的选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名称与近两届选题题目不得重复。
2、选题过程与方式
(1)由具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生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经过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
(2)学生论文选题结束后,各系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环节要严格把关,经系主任审查汇总上报学院。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1、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请表;支持、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题目;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关;在参考文献、资料、调研等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
2、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写作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3、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利用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的撰写论文。
4、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5、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同时提出全面的修改意见。
6、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的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和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五、论文答辩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具体答辩时间由各系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定,应提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计划报党政办公室;
2.答辩结束后,答辩同学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指导老师要求提交其它毕业论文(设计)表格等材料;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系统。
六、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及严格的工作要求,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各系要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科学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计划,明确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量化毕业论文(设计)最低工作量要求,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据可依。严格过程管理,认真做好选题、开题、过程指导、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
(二)各系要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进行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开题审查、过程指导、论文不端检测、答辩等重要环节。
(三)各系要统筹安排,认真处理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学生就业等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双导师”制,各系要严格要求,保证“双导师”指导数量达到学校要求。
(2)各系要确保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3)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4)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及材料上传工作,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
(5)如遇时间安排滞后学校教务处下发文件时,以学校通知为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