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30 访问次数:
一、迁入条件
父母要求来本市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在本市落户。多子女的,可自行选择投靠在本市子女落户。
二、办理程序
1、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材料;
2、派出所户口内勤受理、审查、填写《亲属投靠申请入户登记表》。
三、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本市户口簿;
3、入户人户籍证明;
4、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原籍派出所或本市单位、街道证明均可)
6、如系非农业户口迁入还需户籍所在地无职业证明或离、退休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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