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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入选蚌埠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作者:李孟良     发布时间:2018/01/17     点击数:

近日,笔者从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经市政府同意,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的通知》(蚌政办〔2017〕71号)下发,发布《蚌埠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同时公布了蚌埠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2015-2020年),我校资源与环境学院成功入选,成为环境保护方面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资源与环境学院成立两年来,紧紧围绕党中央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主动申报环境保护类科研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积极推进环境类专业产教融合,实现企业冠名班全覆盖。精心策划,倾心打造新型校园文化品牌——环境文化节,各种活动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同时,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孟良教授早在1997年就成功取得律师资格,精通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法规》教龄长达二十年,经常到基层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并多次参与地方环保系统招录公务员的命题工作。正是基于以上条件,资环学院才成功入围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市政府根据立法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设立,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高校院系和其他社会组织。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和组织,一头连着地方政府机关,是地方政府立法工作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是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渠道。资环学院将自觉遵守《蚌埠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忠实履行立法联系点义务,为蚌埠市政府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当好参谋。

资源与环境学院入选蚌埠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对我校环境保护教学科研水平的高度认可,对于展示良好形象,提升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特约通讯员:吴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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