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9级研究生:
为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我校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对2019级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环节做如下安排,请各领域参照执行。
一、实践训练内容
1、基本专业技能训练:主要包括课程教学中的实验实践内容,学校统一组织或在导师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践技能训练等。
2、专业领域实践训练:主要包括实地调研、专业领域技术研发与实践、技术创新、学位论文等。
二、实践训练的组织
1、各领域所在单位应成立实践训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实践训练工作,包括实践训练的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
2、各领域应创新实践训练方式,充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践训练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累计时间不低于6个月。
三、实践训练的管理与考核
1、各领域所在单位应在研究生实践过程中,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应派专人到各领域实践点(实践基地)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践情况。研究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基地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导师批准,不准擅自离开校外实践基地所在单位。
2、实践训练前,研究生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定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计划表》,计划表中应明确校内和校外实践训练内容和时间段。
3、实践训练过程中,研究生应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并如实填写实践训练过程记录。
4、实践训练结束后,研究生应依据实践训练过程记录内容,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报告》。导师根据研究生平时表现、实践训练日志与总结、实践单位意见等方面,按“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其进行评定,此项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四、注意事项
1、在实践训练过程中,若实践训练计划变动,应提交变动申请和相关变动说明。
2、请有关学院将本领域2019级研究生实践训练计划表收齐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3、实践训练过程记录在预答辩和答辩时需提交给专家组评阅。
联系人:邹海明;电话:6732795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关于做好我校2019级研究生实践训练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计划表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