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及《研究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研〔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省校两级研究生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称“双优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评选要求
依照《研究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二、日程安排
有意申请“双优生”的研究生请如实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并与2020年1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
1月11日-1月17日,研究生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布。校级“双优生”由研究生处按规定报学校审定后颁发证书;省级“双优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附件:
1.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研究生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