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7级研究生: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校研[2015]28号),现启动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工作,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好该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实践研究能力、学位论文进展等情况。
四、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考核,继续培养”、“不合格,终止培养”。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学院成立本领域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企业或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
2、研究生以PPT形式向中期考核专家组如实汇报其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实践研究能力、学位论文开展等情况,并向专家组提供实践研究过程记录;
3、中期考核与筛选工作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坚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选优与淘汰相结合的原则对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逐个作出评价;
4、具体标准参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
5、请各有关学院将中期考核表于11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邹海明 马晓辉 电话:6732795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