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7级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15日 09:57 邹海明 点击:[]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7级研究生:

    为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我校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指导意见》(研函[2015]16号)的要求,现对2017级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做如下安排,请各领域参照执行。

    一、实践研究内容

    1、基本专业技能实践:主要包括课程教学中的实验实践内容,学校统一组织或在导师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践技能训练等。

    2、专业领域实践研究:主要包括实地调研、专业领域技术研发与实践、技术创新、学位论文等。

    二、实践研究的组织

    1、各领域所在单位应成立实践研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包括实践研究的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

    2、各领域应创新实践研究方式,充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践研究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累计时间不低于1年。

    三、实践研究的管理与考核

    1、各领域所在单位应在研究生实践过程中,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应派专人到各领域实践点(实践基地)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践情况。研究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基地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导师批准,不准擅自离开校外实践基地所在单位。

    2、实践研究前,研究生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定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计划表》,计划表中应明确校内和校外实践研究内容和时间段。

    3、实践研究过程中,研究生应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并如实填写实践研究过程记录。

    4、实践研究结束后,研究生应依据实践研究过程记录内容,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报告》。导师根据研究生平时表现、实践研究日志与总结、实践单位意见等方面,按“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其进行评定,此项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四、注意事项

    1、在实践研究过程中,若实践研究计划变动,应提交变动申请和相关变动说明。

    2、请有关学院将本领域2017级研究生实践研究计划表收齐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3、实践研究过程记录在预答辩和答辩时需提交给专家组评阅。

    联系人:邹海明兰彬;电话:6732795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2:关于做好我校2017级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计划表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报告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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