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研究生处公开服务承诺

    2015年11月23日 00:00  点击:[]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政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教师和研究生服务,研究生处结合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强化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

    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良好的整体素质确保研究生处的良好形象。

    2、开展微笑服务,实行文明办公

    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着装规整,语言文明,举止大方,礼貌谦和。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情,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3、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恪尽职守,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严格按章办事,加强协调配合

    各岗位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平对待每个人,公正处理每件事,不因人而宜,明确政策规定,增强透明度,使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处内各部门注意加强沟通与协调,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5、推行限时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各办公室本着方便基层、方便师生的原则,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凡是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涉及影响教学和研究生生活的紧急事项,须即时予以处理。

    6、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热情、负责地对待各类咨询和前来办事的人员。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接待、处理;若是首问人职责范围外的,须说明情况并介绍给相关办公室人员办理。做到解决问题有始有终,杜绝搪塞、敷衍、推诿行为。

    7、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

    部门负责人、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各学院和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8、实行督查制度,加强责任追踪

    除学校各级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外,处内实行例会通报制度,从内部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不定期地征求学院对研究生处的工作意见;及时受理各种电话、信件和电子邮件及个人或单位来访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从外部加强对处全体人员的工作作风的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以上郑重承诺,恳请全校师生和各单位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诺现象,请及时投诉:

    电话:0550-6732373

    邮箱:yjsc@ahstu.edu.cn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12日

    研究生处服务事项

    一、做好考生报考咨询工作

    做好网上答疑和电话咨询工作,现场解答考生疑问。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一)就业指导:学校通过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或专题讲座、放映有关择业录像片、开展就业咨询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

    (二)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学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及网上查询的办法,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及时向毕业生发布。 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和可能,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三)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向毕业生发放《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四联,每人一份)、《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负责举办和组织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洽谈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途径与用人单位联系,自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四)收集毕业生签订好的《协议书》,制订就业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毕业生资格审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

    (六)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向毕业生发放《 毕业生离校清单》,组织毕业生办理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离校手续,发给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到。

    (七)处理遗留问题:毕业生离校后,《报到证》 遗失需要补办,两年内确需调整就业单位等事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5级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安徽省2015届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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