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一流培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检查验收的通知

    2021年04月12日 16:42 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

    各相关学院、一流培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

    为进一步推进一流培育学科建设力度,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学科建设成效,发现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公布农业资源与环境等4个一流培育学科的通知》(校科发〔2018〕52号)和《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发〔2015〕71号),学校决定对4个一流培育学科进行2020年度检查,对延期结题的2015年立项建设校级重点学科进行第二次结题验收。现就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流培育学科2020年度检查内容

    1.《一流培育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中的任务完成情况。

    2.一流培育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省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所在;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3.一流培育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评估。

    二、2015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学科延期结题验收有关事项

    1.延期验收周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认真填写《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统计范围应确属该校级重点学科,其它成果不得统计在内。

    3.《验收报告》中的学术队伍均不得与其他校级重点学科有任何人员上的交叉。《验收报告》中所填写的论文、专著、主办学术会议等内容将作为校级重点学科专项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

    4.各相关学院对延期结题验收的校级重点学科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于《验收报告》及附件材料一起报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考核,即该校级重点学科验收不合格。

    三、检查步骤

    1.学院自查。各一流培育学科所在学院对照《建设方案》,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学科建设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按要求填报一流培育学科建设年度考核材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梳理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延期结题验收的校级重点学科按照《验收报告》,认真统计学科在建设期内取得各类科研成果,总结学科建设中取得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2.学校组织检查。学校分别对照每个一流培育学科的《建设方案》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逐一核查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与取得成绩等。

    四、具体要求

    1、各一流培育学科、延期结题的校级重点学科及其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

    2、请各一流培育学科带头人将年度检查报告、检查表和支撑材料各2份,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中办公楼2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ahstu.edu.cn。

    3.请延期结题验收的校级重点学科将《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各2份(所有成果应标注为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发表相关的论文有项目编号),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中办公楼214室),同时将《验收报告》、支撑材料和《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c@ahstu.edu.cn。

    附件:

    1.一流培育学科建设2020年度考核材料

    2.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

    3.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立项建设校级重点学科延期结题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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