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2年03月25日 11:59 马晓辉 点击:[]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疫安全。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二)坚持公平公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有效。针对我校办学特色和各领域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研究生复试的宣传引导、舆情监测、疫情防控、调剂选拔、考风考纪、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监督和检查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有关制度文件,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并视情况上报安徽省党委政府和教育部。

    (三)复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部署要求,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地方及上级防控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联控机制;处理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四)复试督查工作组

    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是否规范和符合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复试命题专家、面试专家的政治性和责任落实进行监督;对职能部门和各相关学院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复试专家组

    包括命题工作组和面试专家组。命题工作组负责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组题目的内容不尽相同,难度应相当。面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与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综合面试工作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

    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具体安排

    1.第一批复试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日程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领域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目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四、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并将文件打包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专业”)。

    1.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思想政治审查表。

    7.考生本人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

    8.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二)复试内容与组织程序

    1.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加强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思想品德、既往学业、治学态度、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心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全面考查,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两部分,满分100分,由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

    专业面试(80%):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考核,内容参照2022年研究生复试科目。面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

    综合素质(20%):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职业兴趣、心理健康、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提供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进行适当加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得相同,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100分。加试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现场录音录像。

    2.组织程序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网络远程复试当天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三随机”:面试前,通过小程序随机确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各组专家的面试组号;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

    (3)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面试系统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经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替考”。各面试专家组按面试序号对考生进行面试。各面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对每位考生面试全程做记录。

    (4)面试专家组成员必须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现场独立评分,对所有考生应以统一标准公平公正评分,前后一致、宽严相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生透露或暗示评分结果。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比4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比60%。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说明:

    1.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

    (四)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领域进行调剂。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并收到我校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专业学习背景原则上与调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6.调剂考生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再申请调剂。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将根据调剂系统填报情况,经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通知公告。

    (五)录取工作

    1.根据总成绩及初试和复试成绩,对本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调剂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如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按全国统考科目英语成绩排序。

    2.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3.根据招生计划名额,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

    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应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开学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果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研究生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长要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抓好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测温仪、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对复试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清洁消毒。加强与地方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络,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联控机制。

    (四)加强政策宣传,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和研招网上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信息的宣传解读,及时为考生解释疑惑。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充分利用校园网、QQ、微信、邮箱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醒考生以良好心态参加复试。

    六、其他

    (一)加强复试环节保密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等文件相关规定,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所有相关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书,以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二)严明复试工作纪律。复试期间,工作人员须佩戴相关证件,不得随意进出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代为保管。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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