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主要负责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办法等文件的审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统筹指导、监督巡视及录取结果审定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震
副组长:丁和生
成 员:张开宝 李升和 詹秋文 李先保 赵伟峰
陈 丰 胡 明 李孝良
(二)复试小组
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复试笔试命题、综合面试等工作,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命题小组
负责笔试试卷的命题、评分标准制定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的身份和工作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2、综合面试小组
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招生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报考地处一区(A类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调剂考生的专业学习背景原则上与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考生必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