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就做好我校2012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
复试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面评判考生的各项综合水平。
复试过程中遵循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综合考察,客观评价;规范程序,强化服务。通过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参加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且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基本要求成绩,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复试的组织
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工作组指导下,按专业领域组织校内专家成立复试小组。
四、复试程序
1.签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及政审表(附件1);②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④近期1寸照片2张;⑤身份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填写复试登记表(附件2),领取复试准考证。
2.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须随身携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复试流程详见附件3。
五、 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复试
内容
| 复试
形式
| 复试时间③
| 复试地点
| 单科
满分
| 占总成绩的权重
|
1
| 资格审查
|
| 4月14日上午9:30-11:30
| 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
|
|
2
| 综合能力
| 笔试①
| 4月14日下午15:00-17:00
| 校国际交流中心3楼
| 100
| 50%
|
面试②
| 4月15日上午8:30-11:30
| 校国际交流中心3楼
| 100
| 50%
|
注:①笔试内容详见附件4;②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思想政治和英语翻译、口语听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③根据复试时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在4月底举行第二次复试。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农推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50%+综合能力面试×50%
七、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于4月15日到凤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和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0-6732036 15155066876
科研处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政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