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培养过程中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根据《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课程学习考核;3.业务能力考核。
二、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研究生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自我评定栏目,并由学院相关研究生管理人员审核。
2.由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考核,将考核分数填入相应栏目。相关量化指标计算方法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量化指标计算及结果分级与处理办法》(附件2)。
3.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业务能力考核小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小组汇报,内容包括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实践研究实施状况、论文发表及科研和项目(技术)推广等情况。其中,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汇报中需详细汇报已经完成的实践研究等工作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递交的材料,由考核小组客观、公正地逐项进行评审打分,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写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的“考核小组意见”栏中。考核小组对评定意见如有分歧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考核小组成员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为考核小组的评定意见。
5.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时间安排
1.考核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12月10日。各学院应在考核汇报前一周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安排表》(附件3)。
2.在考核汇报会上,研究生需要提供向考核专家小组提交中期考核表(6份)、汇报PPT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业务素质的材料等。
3.考核结束后,学院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并随交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6732795。
特此通知
201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年 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