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负责全校学风建设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处、教学督导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学生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教学院部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风建设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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