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实验室是学校实施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特修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教发〔2006〕14号)。 现向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讨论,并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后于12月13日上午11点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jd@ahst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