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学院组织开展所辖实验室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9-2020学年(2019-2020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实验室实验教学所需实验材料(化学试剂、玻璃器皿、其它类实验耗材)等物资。
二、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的申报。
三、几点要求
1、各实验室按照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所开实验、实习项目,清点现有物品库存情况,经权衡后按需要分项目拟定采购计划,避免造成利用率不高、遗漏和积压浪费。
2、物品采购计划需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3、采购计划中物资信息需填报详细,包括品牌(在系统中添加)、具体要求等。具体要求等内容在系统导出的汇总单中添加。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粮食、蔬菜、种子、农药、实验动物等不纳入招标采购计划中。
4、采购计划由实验室主任严格审核后,将汇总单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科。学院领导审核时请综合考虑学院总经费额度和所辖实验室的分配额度,需零星采购的,应预留好相应的经费。以2019年总经费额度为准,超出学院总经费额度的采购计划,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科将不予接收。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