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教学和科研低值耐用品、实验材料、易耗品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和资产流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调研的基础上,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制定了《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现向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讨论,并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后于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处。
特此通知
附件:《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