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巩固“魅力课堂”活动成效,使其制度化、常态化,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字〔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文学院实际,人文学院定于2018年4月举办“魅力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形式
1、活动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时间为主讲教师正常教学时间,详细信息见“附件1:魅力课堂活动安排表”。
2、听课教师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中途离开,认真听课并填写“附件2:听课情况表”。
二、活动要求
学院要求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听课情况表请于4月27日前送交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
1、“魅力课堂”活动安排表
2、听课情况表
人文学院
2018年3月21日
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