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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化研究会被评为蚌埠市社会组织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3-29        作者:        浏览:

日前,挂靠我校的安徽蚌埠明文化研究会被蚌埠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蚌埠市社会组织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激励更多的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蚌埠市经济社会建设,不断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平上台阶。评选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共评出先进社会组织50个,先进个人50名。

明文化研究会于2006年8月26日在我校成立,是开展凤阳明文化研究的群众性、学术性、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为蚌埠市社科联团体会员,业务主管单位为蚌埠市社科联,并接受蚌埠市民政局监督管理。学会现任会长为汪元宏,目前已拥有会员近100人。

(作者:陈传万文章来源: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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