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客观评价课程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置,根据《关于毕业生课程质量满意率调查的管理规定》(教字〔2007〕101)安排,现决定开展2015届毕业生课程质量满意率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教务处负责指导、协调调查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班主任或辅导员等组成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5年5月13日—2015年6月12日。
三、调查课程范围
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个性化拓展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调查人员范围
2015届全体毕业生。
五、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毕业生进行教育引导,使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
2、各教学院(部)将课程类型按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个性化拓展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模块进行分类调查。
3、各教学院(部)完成调查工作后,按专业将调查结果汇总,填写2015届毕业生课程质量满意率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并写出工作总结,总结从总体情况、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等方面进行撰写。
4、请将调查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于2015年6月19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