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校科〔2018〕128号),《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科〔2019〕145号),现将我校知识产权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知识产权基本情况:
知识产权类型: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信息:一种水晶玻璃的消解方法和水晶玻璃铅含量的测定方法(专利号:ZL201410126831.3,发明人:张雪梅;汪徐春;戚邦华;杨久峰;江卫;田军)
转让方:
受让方:安徽宏益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格:贰万元整
三、公示期: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止。
在公示期间对以上知识产权转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研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技术经纪人反映。
技术经纪人:温正宇 邹小锋
联系电话:0550-6732201/0550-6732036
科研处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