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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07-05 佚名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4〕3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以省财政拨款为准。各学院申报项目数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大学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可以跨院系对学生进行指导,每次指导项目不能超过2个。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4,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选优秀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三)各学院于7月8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学生处创业辅导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人所在学院和创业辅导办公室4方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经费划拨

    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中期检查不合格,停拨经费,最多报销已拨经费的50%;结题不合格,最多报销批准经费的50%。

    五、结题管理

    申报的项目结题时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二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第5项。

    1、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三类期刊以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专利权人为“”。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5、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6、参加国家级竞赛或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

    7、提交设计软件、产品。

    8、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9、通过专家组答辩。

    六、几点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

    (二)各学院应免费为项目提供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全校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均向实施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附件1、相关附件

    学生处 教务处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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