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管理制度
    建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15-07-21 佚名 点击:[]



    一、为了做好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实验中使用多种试剂,其中部分试剂有毒,易燃或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必须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实验操作人员从瓶中取用试剂后,应立即盖好瓶盖,决不可将取出的试剂或试液倒回原试剂或试液贮存瓶内。

    四、绝对不允许把各种试剂任意混合。

    五、浓酸和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中,但不要向酸缸中倒入碱液。

    六、实验中的废液,不要随意倒入下水道,应倒入废液桶中,以免腐蚀下水道。

    七、土壤、植物等分析样品的处理液应倒入废液桶中,不应直接倒入水池,以免引起堵塞。

    八、溶解或消化试样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可用湿的手和物接触电插头。实验后应立即切断电器的电源。

    十、加热或进行激烈反应,人不得离开。

    十一、实验中使用不熟悉的仪器时,应咨询实验指导教师,保证正确操作。

    十二、使用精密仪器时,应十分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操作,仪器使用完毕后,将仪器和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关闭电源,拔去插头。

    十三、使用乙醇、乙醚等易燃物材料时,应清楚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按该材料的使用要求规范使用。

    十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吐痰、进食、喝饮料。

    十五、发生事故,保持冷静,并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十六、实验完毕离开之前,应检查水、电是否关上,同时注意锁好实验室。


    上一条:建筑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下一条:建筑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关闭

友情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