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增强毕业生的校友意识和爱校情结,构筑母校与校友之间良好的联络沟通平台,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决定从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友工作联络员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母校、热爱班级、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二)责任心强,关心母校事业,关注支持母校的建设发展,志愿参加并积极承担校友联络工作。
(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在班级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校友工作联络员基本职责和权利
(一)基本职责
1. 保持与学校、同学以及就业地校友的联系;
2. 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间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供校友在各行各业取得的重要业绩,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
3. 积极协助本班级校友举行各类校友联谊活动,并及时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
4. 收集反映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5. 积极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报送校友信息动态,协助学校更新健全校友信息数据库,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6. 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班级的校友工作联络员,应及时推荐新的联络员人选,并报学院党委。
(二)享有权利
1. 学校颁发校友联络员聘书;
2. 优先参加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地方校友联谊组织的各种联谊、培训和交流活动;
3. 可优先经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成为工作所在地校友联谊理事或理事候选人;
三、选聘程序
1. 2023届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学院结合毕业班专业情况,每班选聘1名同学担任;
2. 根据学院推荐名单,经审核确认后,统一颁发聘书。
四、注意事项
1. 选聘校友工作联络员是保持毕业生与母校沟通、联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更好的服务未来学校开展校友联谊工作的前提,充分发挥广大校友爱校荣校的作用,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工作,加强指导,推荐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
2. 各学院将《2023届毕业生校友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于6月1日前报校友联谊办公室。
联系人:孔令超
电 话:0550-6733934
附件:2023届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校友工作办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