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09:0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精神,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6月1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汇总工作;6月2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复制比检测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全覆盖,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时间为答辩前一周;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教务处负责培训和指导;复制比检测结果超过25%的不得参加正常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不得高于15%。

    三、答辩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答辩。论文格式及装订、评阅要求、答辩组成员、答辩组织等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17〕143号)要求进行。

    (一)线下答辩

    严格按照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线上答辩

    原则上不采用线上答辩,特殊情况采用线上答辩的,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自行选择线上答辩平台,答辩前务必通知答辩组全体老师和同学进行试用,详细了解学生网络状况,确保答辩过程顺畅,确保每个参加答辩的同学都能顺利完成答辩过程。

    2、答辩组老师必须在集中的地点,全程现场参加线上答辩工作。

    3、线上答辩必须全程录像或使用录屏软件全程录屏,保留答辩痕迹。

    四、材料要求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应包括:正文(含附件)、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答辩申请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2份)、答辩记录表、成绩表、指导过程记录等。学院如有其他创新材料一并放入档案袋。材料填写要规范,可以打印,但签名要求必须手签(线上答辩的材料,学生签名可以打印,须在答辩记录表中“答辩地点”一栏要注明“线上答辩”)。

    (二)各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一式两份分别报督导考核办公室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答辩安排应包括学生分组情况、答辩组成员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线上答辩平台(采用线上答辩的提供)等信息。

    (三)线上答辩须保留全程视频录像。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要求,加强工作宣传和全程质量监控。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校企“双导师”毕业论文(设计)占比不低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规定的比例。

    教务处

    2021年5月1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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