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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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2015-11-18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围绕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三大职能任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教学管理,发挥教学参谋部的作用,为社会培养合格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

2、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的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3、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修订并完善各专业教学大纲;指导检查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的经验交流活动。

4、审定自编教材、教学参考书及讲义;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采购和供应;负责讲义及有关教学材料、学生考试试卷的印刷工作。

5、配合招生部门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协助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6、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审核。

7、负责全校普通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出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建议。

8、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考查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制定教学评估方案,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9、负责全校课程安排、课表编排、教室调度、使用工作;会同校办编排校历;负责组织各类考试工作。

10、负责组织、安排、检查教育实习、专业见习工作;组织、核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

11、编制年度教学经费分配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教学经费,发挥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12、负责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3、协助校语委抓好全校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组织普通话测试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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