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本着广泛参与、重点突破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我校2018年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确保各类赛事规范有序,办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科和技能竞赛各项工作在学科和技能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学科和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项赛事的组织和协调;各赛事承办单位需成立竞赛工作组,承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负责赛事具体实施。
二、参赛项目和承办单位
根据教育厅“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所列项目,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主动承办校内选拔赛及相应的省赛、国赛组织工作,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积极配合,无承办意向和多个承办意向的比赛,由学科和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协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临时下发的竞赛任务,由校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承办单位;各单位拟承办或参加“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之外的比赛项目,须由承办单位提前填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审批表”,报学科和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批。
三、竞赛实施
各赛事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学〔2016〕4号)要求,规范办赛,廉洁办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畅;密切关注省赛活动安排,竞赛规程及赛事的相关规定要根据省赛时间安排,提前30天以正式文件形式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并在教务处网站(www.ahedu.gov.cn/gaojiaochu)发布,请各学院予以关注。
四、经费安排
学科和技能竞赛预算经费重点扶持教育厅下发的“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所列竞赛项目,鼓励二级单位积极参与其他有广泛影响的学科和技能竞赛。全年竞赛项目预算经费根据各赛事复杂程度、往年参赛规模及获奖情况进行分配。因经费预算紧张,校内各承办单位在赛事组织过程中,如遇经费超标情况,由承办单位协调处理。
五、竞赛奖励
竞赛奖励依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A、B类比赛认定依据教育厅相关通知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各竞赛组织单位要积极落实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比赛相关工作,确保赛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密切关注所承办赛事省赛及国赛时间安排,及时组织校园赛,并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
(二)相关学院要积极配合各赛事组织工作,鼓励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科和技能竞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三)面向专业(类)的比赛要增设专业水平测试赛,按照不低于相关专业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从高年级在校生中随机抽取学生进行专业水平(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将作为开展专业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课程学生实践能力训练,为专业评估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及校内承办单位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