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省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2013〕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省社科规划办拟建立省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为做好我校专家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清醒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学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
2、热心社科研究事业,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博士。党委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4、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二、有关要求
1、请推荐单位按照入选的资格条件从严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学术水平关、学术道德关,遴选并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专家。
2、请申报人填写《专家登记表》,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准专家所在学科和研究专长,注明一级、二级、三级学科,包括近三年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标准填写。跨学科研究专家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请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专家汇总表》(附后)的所有项目,不要遗漏和缺项,并按照学科排好顺序。
4、请推荐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填写完的《专家汇总表》和《专家登记表》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主题注明“××单位专家汇总表”字样。
附件:1、专家登记表
2、专家汇总表
科研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