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费荣丽 高青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22〕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附件1-2)

二、结题验收形式

本次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教学院(部)积极配合,负责审核结题验收材料。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有项目参加结题验收的专家需主动回避。

三、结题验收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和项目任务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软著授权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实物作品等(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为图片清晰方正的扫描件,已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word版)。

各学院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及成果汇总表(附件4)按照国家级、省级分类打包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凤阳校区老图书馆108、龙湖校区众创空间3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43669061@qq.com,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

四、结果评定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

经专家组验收,合格项目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指导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补贴教学工作量;不合格项目终止项目研究,不得使用项目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荣丽

联系电话:05506733851

邮箱:943669061@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7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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