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06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杨久峰 赵伟峰】

各学院:

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校保〔2023〕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拟开展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方面。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危险爆炸品、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是否按规定进行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气瓶等是否明确专人管理,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特种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2、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完善学生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各项实习实训计划安全措施。是否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实习实训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前是否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动员,是否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二、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2023年3月6日-3月8日)

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要注重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3月9日-3月10日)

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查阅实习实训相关材料,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整改等。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精准,整治化解及时有效。

2、突出风险化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开展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利用开学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师生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及时汇总报送。各学院3月9日前,将《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附件1)及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方面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邮箱:yangjf@ahstu.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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