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摸排凤阳校区教工住宅房屋权属人与实际占有人信息不一致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16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李香云 郑亚辉】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已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通知,就凤阳校区教工住宅房屋权属人与实际占有人信息不一致情况进行摸排,通过商请凤阳县政府,协调凤阳县相关部门,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处理。现根据部分教职工诉求,就再次摸排凤阳校区教工住宅房屋权属人与实际占有人信息不一致情况通知如下:

一、清查摸排范围

已在凤阳校区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集资建房的,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至今未交给学校房产管理部门的教职工,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原住房房屋产权证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中办公楼111室)。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查摸排工作。此次清查摸排工作是解决教职工诉求,且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到部门每一位教职工。

(二)加强清查摸排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是做好清查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再次清查摸排工作取得实效。

考虑到国家房产管理政策的变化、协调的难度等因素,学校最后一次组织摸排,将根据摸排情况再次协调凤阳县相关部门解决处理。此次清査摸排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通知到部门每一位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如实报送相关信息,对于因未按要求送交房屋产权证所造成的后果,由教职工本人负责。

联系人:高老师,咨询电话:0550-6733690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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