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12月07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孙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卡、物一致,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2021〕205号)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反映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核实资产卡片信息,明晰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主体,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为全校所有固定资产,为确保清查盘点数据真实有效,本次清查盘点通过久其资产系统中的清查盘点模块进行,由各单位(部门)对照清查盘点数据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根据前期固定资产信息化终端使用情况,2022年度继续开展固定资产信息化清查盘点试点工作,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本年度选取财务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经营管理部、人文学院等5个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三、清查盘点基准日

本年度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方法步骤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从2022年12月7日开始,2023年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分自查盘点、检查复盘、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盘点(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4日)

1、各单位(部门)要依据久其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及时处理资产信息变更,做好人员变动后固定资产的收缴、清退和调账工作;对未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由各单位的一级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统一补打标签,并粘贴到相应资产的显著位置。

2、利用久其资产管理平台固定资产盘点模块,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的方式,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人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是否规范以及资产的完整情况等;固定资产信息化清查盘点试点单位利用信息化终端扫码核对卡片信息和资产实物情况,确保单位(部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各单位(部门)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在久其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完成盘点方案,并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检查复盘(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8日)

检查复盘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对照各单位(部门)上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进行现场复核。

(三)问题整改(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28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部门)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结合现场检查复盘发现的问题,形成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并提交学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审议,形成相关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做到账、卡、物、人一致,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确保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时完成,数据结果真实、可靠。

(二)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存在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固定资产务必上报,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三)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对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分析报告,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资产清查盘点相关材料于2023年1月4日下班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unl@ahstu.edu.cn。联系人:孙兰,联系电话:0550-6732060。

附件:1.《2022年度XX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模板

2.久其资产系统盘点操作说明

3.2022年度固定资产信息化清查盘点试点单位及工作时间安排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7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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