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单位:办公室】 【作者:王钊 曾献功】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现将我校2022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五、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寒假、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值班值守及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各节假日到来前2日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值班表以PDF形式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送至校办公室王钊处。

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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