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单位:教务处】 【作者:吴迪 周金星】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了促进大型仪器科学管理、有效开放,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开发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20〕182号)文件精神,学校计划开展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单台(套)购置价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年1月~2021年8月31日登记入账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查仪器的开机率,为实验教学、科研、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课题服务,科研服务,产业开发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等方面。

四、考核时间及程序

1、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7日,各相关学院组织自评。各大型仪器设备所属实验室或仪器管理使用人员根据评价内容填写《大型仪器考核自评表》,学院总结仪器使用效益情况,写出《学院自评报告》。

2、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5日,学校考核。学校安排专家,对《大型仪器考核自评表》中的评分、《学院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评分与评价。

3、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0日,整改阶段。对仪器考核不合格的实验室和管理人员,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五、材料报送:2021年12月27日17:30之前,各学院将《大型仪器考核自评表》《学院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附件纸质材料各一份,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不接受各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

六、联系人:吴迪

地址:西办公楼214房间

邮箱:wudi@ahstu.edu.cn

电话:0550-6732093

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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