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校区间开展通借通还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5日】 【单位:图书馆】 【作者:刘淑婧 顾有方】

为解决凤阳校区和龙湖校区师生异地借阅图书问题,提高馆藏图书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结合读者需要和图书馆实际,经图书馆馆务会研究,决定在校区间开展纸质图书通借通还工作,并出台了《图书馆通借通还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我校读者持本人一卡通卡可以在龙湖校区和凤阳校区图书馆无障碍借阅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龙湖(凤阳)校区图书馆借阅图书而又确需借阅的,可以委托所在校区图书馆工作人员代借、代还图书。

具体办理地点:龙湖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凤阳校区图书馆三楼社科书库

欢迎大家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图书馆通借通还暂行规定

图书馆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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