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机械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所辖的实验室(包括科研平台)。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制度文件落实方面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1、二级学院出台的落实文件
2、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⑴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房间的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⑵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和核实所属各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落实每日安全检查工作;
⑶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每周安全检查工作(每两周至少一次),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向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报告;
⑷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每月安全检查工作或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与抽查工作;
(三)机电水等安全管理情况
1、用水用电安全;
2、电气安全;
3、机械安全;
4、网络信息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实验室安全;
2、本学院相关法律教育。
三、检查时间
(一)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4月29日)
各相关学院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或建议。
(二)学校检查阶段(4月30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4月30日上午八点半,分两组对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学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书面通知二级学院,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