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1月15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赵书景】

各单位、各部门:

为及时掌握我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根据《 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校发〔2018〕90号)规定,学校将全面组织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进一步摸清学校的资产状况,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帐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同时,强化广大教职工的资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操作的熟练度。

二、清查范围及基准日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全校所有固定资产。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

为确保清查盘点数据真实有效,本次清查盘点通过久其资产系统中的清查盘点模块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3月底全部完成,分系统测试、自查盘点、检查复盘、问题整改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系统测试(1月15日~2月20日)

对久其资产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对系统数据和盘点模块进行设置和调整。

(二)工作培训(2月21日~2月25日)

为确保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资产系统管理员能够顺利操作系统,熟悉久其资产系统模块和功能,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对久其资产系统管理及使用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和现场操作演示。

(三)自查盘点(2月26日~3月10日)

1.依据久其资产管理平台数据,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做到账、卡、物相符。

2.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的资产要及时变动,做好人员调离资产的收缴、清退和调账工作;对未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补打标签,并粘贴到相应资产的显著位置。

(四)检查复盘(3月11日~3月20日)

行政办公类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教学仪器设备类资产由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牵头,根据各单位(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采用全检或者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

(五)问题整改(3月21日~3月31日)

资产管理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形成相关整改意见,敦促相关使用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资产数据信息准确,国有资产管理处对久其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了全面体检,2019年度许多单位进行了资产报废处置,各单位固定资产系统中数据信息变化较大,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本次清查盘点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组成部门,将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指派久其资产系统一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数据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对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资产原值1000元以上的通用办公设备和资产原值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进行重点核查,本单位(部门)如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资产务必上报,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三)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对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分析报告,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资产清查盘点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各教学单位内设实验室清查盘点相关材料同时报送到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ak340077040@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书景(0550~6732060) 周金星(0550-6732045)

附件:1.《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分析报告》模板

      2.久其资产系统盘点操作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20年1月14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