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字〔2018〕13号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安排意见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分团委:
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平稳运行及实习实训质量,现就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指导。
组 长:俞 浩
成 员:王明清、何俊如、汪徐春、李子荣、陈君华、毛 杰、陈忠平、张 炎、许 妮
秘 书:刘 婷
二、实习对象
2019届应用化学,学生数109人(含中美合作班22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35人(含中韩班17人)。
三、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4月28日。
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时间: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2日。
四、实习安排
(一)2019届应用化学专业所有毕业生均需进行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工作,毕业实习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创新创业实训采用集中方式。
(二)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毕业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时间安排如下:
1、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与指导老师联系确定毕业实习的时间地点,并以班级为单位将实习安排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未完成毕业论文的同学,尽快联系指导老师开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再进行实习。
3、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时间为2周。
(三)实习方式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到就业单位实习。
2、未签订就业协议但达成就业意向的同学可以到就业意向单位实习。
3、既未签订就业协议,又未达成就业意向的同学由学院集中安排实习单位。
(四)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方式
由学院集中安排,在校内实验室进行。
五、实习和专业创新创业实训要求
(一)实习生到企业实习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毕业实习协议书》(附件1)。
(二)实习单位原则上要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且具备专业实习的基本条件。
(三)实习期间要充分了解企业文化、生产经营理念与策略,熟悉企业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管理经验等。
(四)要虚心向企业技术人员或带教老师学习,培养求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
(五)要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严防误入传销、网络诈骗等陷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毕业实习前要将详细的联系方式报给指导教师,更换号码时要主动通知指导教师,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与指导老师联系一次。
(七)专业创新创业实训要求与课程实践周相同。
六、实习纪律
(一)实习生必须服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与指导,服从带队教师、指导老师、学生实习组长和实习单位的安排。
(二)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实际行动赢得实习单位的支持和爱护。
(三)实习期间不准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两天以内由实习单位批准,三天以上报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批准。
(四)要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对于因不听指挥违章操作或故意破坏引起的损失,要按要求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考核
(一)去企业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交给指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实习协议的,毕业实习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二)实习期间的考勤和纪律作为一票否决,凡擅自离岗、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等,毕业实习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三)毕业实习结束后需提交《毕业实习学生手册》(附件2),内容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个人小结、实习单位鉴定评语(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和指导教师鉴定意见。
(四)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周志、实习报告、个人总结及实习单位成绩综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五)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当年不予毕业。
(六)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成绩评定与课程实践周相同。
附件: 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毕业实习协议书
2.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毕业实习学生手册
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业创新创业实训报告
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毕业实习申请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2日
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