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我院毕业实习和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细则》(校教发〔
2006〕1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介绍参考书目,指导查阅资料和填写开题报告,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等。
2、指导学生收集和整理资料,拟定设计思路和工作日程以及论文写作提纲。
3、在毕业设计与撰写论文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指导,帮助解决难题,提高设计(论文)水平,尤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和严谨学风的培养。
4、对论文写出评语,初步评定成绩,推荐优秀论文。
二、选题原则
1、围绕主干课,符合专业特点。设计(论文)选题应以本专业为主,对所学专业课程内容范围(包括边缘学科)的题目,原则上都可以选。学生可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可以选化工学院集中公布的一些论文题目,也可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
2、衡量主客观条件,发挥个人优势。
3、选题不宜过大或过窄,应大小适中。
4、了解本学科研究历史、现状,选取有现实意义、有学术价值的课题。
5、设计(论文)选题不得重复,确需多人合作才能完成课题,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如果学生选题过于集中,领导小组应作适当调整。
三、过程及方式
1、选题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特点以及指导老师上报的研究方向,经化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每一位学生的指导教师,然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确定论文选题,报领导小组审批。
2、制订指导计划
指导老师制订指导计划,并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有关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工作。
3、审查课题方案,检查进度
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进度,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
4、指导论文撰写
重视培养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价
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和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6、评阅论文
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7、答辩
学生在完成实习和论文(设计)写作以后要准备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征得实习指导教师的同意后向化工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同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完整论文和答辩纲要等相关材料。每位毕业生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介绍论文发言(ppt)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
8、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评语 百分制成绩 占30%
评阅老师:评语 百分制成绩 占20%
答辩小组:评语 百分制成绩 占50%
答辩委员会: 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