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9-30 点击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实施意见

                                  化字〔201713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通知》(教务21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魅力课堂”活动补充安排如下:

一、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充分利用此次活动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二、学院所有任课教师均必须参加此次活动,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近三年新进教师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时间由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自行决定。

   三、各教研室要结合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评课活动,并将评课活动安排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党政领导将到评课活动现场检查指导。

四、各教研室、广大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师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活动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教师听课表以教研室为单位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

化材学院2017-2018-1学期“魅力课堂”活动安排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930

 

 

 

 

 

 

 

 

 

附件: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2018-1学期“魅力课堂”活动安排

 

教师

课程

班级

时间

地点

张婷

有机化学

应用化学161/162

第十二周周一3.4节(1127日)

新知楼B 302

毛月圆

无机化学

环境工程171/172

第六周周一7/8

1016日)

新知楼A402

魏居孟

无机材料科学基础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53/150(中韩)

第八周周五上午12

113日)

求知楼B106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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