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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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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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魅力课堂”活动的通知》(教务21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魅力课堂”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充分利用此次活动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二、学院所有任课教师均必须参加此次活动,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近三年新进教师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时间由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自行决定。
三、各教研室要结合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评课活动,并将评课活动安排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党政领导将到评课活动现场检查指导。
四、各教研室、广大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师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
五、活动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教师听课表以教研室为单位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