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发布者:姚迪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的重要前提。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校学【2019】116号)
二、认定对象、标准和指标
认定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认定标准具体参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个等次: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特殊困难等级与4500元国家助学金对应,困难等级与3000元国家助学金对应。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名单为准)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着重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各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三、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工作步骤
1.提前告知。通过网站通知、张贴公告、班会宣讲等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提交给班级评议,并通过“智慧资助”系统线上填写“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0 智慧资助 学生 操作说明》。线上申请+线下申请二者缺一不可,只提交其一的不予认定。且二者必须保持内容一致。
2.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组织班会学习相关文件并按照《附件9 困难认定工作 工作要求 程序 表格填写说明》推选评议小组成员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产生后,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在《附件1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记录表(存档用)》上签字确认。评议小组名单中需包含辅导员,评议小组公示为1个工作日(24小时)。
3.小组评议。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结合申请学生提交的信息、家庭收入状况、日常消费情况等材料认真开展评议,初步确定本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各班级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已经下发至各班级辅导员处。评议结束后填写《附件3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记录表》(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名中需包含辅导员)、《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审批表》(此表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需要找辅导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