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保我院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就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学(2023)130号〉文件,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2024-2025学年困难生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审,现将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以附件形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
学院资助负责人:张深
联系方式:0552-3197590
学院资助邮箱:akdqzz@163.com
地点:西辅楼310办公室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资助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