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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报销问题

1. 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

①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均须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可到国资处网站查询),按《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校资﹝2016﹞136号)和《关于调整学校各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校资﹝2018﹞66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流程。

②各类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金额在2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的,由采购单位填报《采购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申请表》,经审批立项后,按照“采购项目单位自行采购流程”组织采购,采购档案由自行采购单位留存备查;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的,由校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

③通用设备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及以上的需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后方可报销(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到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登记)。详见《固定资产核算口径》(财资函﹝2015﹞1号)。

④大批同类物资采购,虽然商品单价较低,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总金额达到1000元的,仍须到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⑤报账时,商品货物类采购发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须明确商品货物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 办公用品报销

①报销打印复印、印刷类费用时,需在发票中开具明细(或附税控系统导出的销售详单),同时提供服务单位“业务承接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用研究类项目经费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办公用品报销时,必须详细说明生活用品与本项目研究之间的关系,方可报销。

③用研究类项目经费购买图书资料的,需先到图书馆进行图书登记后方可报销。

④报销邮寄费、快递费时,需按次提供邮寄底单或网上电子存根。快递金额超过200元的,需通过微信或APP下单绑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⑤学生活动类商品与服务由于数量较大,种类较多,学生应该自行承担的费用请勿报销。学生运动会、各类球赛训练等不得报销除纯净水水之外的各类饮料、巧克力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务必杜绝不合理支出现象。

 

3. 科研报销

①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连号发票视为同一笔业务,须同一张单据报销,不得规避领导审批而分拆单据。

②同一天填报同一科研课题的专用材料费(教师科研购买实验材料、消耗性试验器具支出的费用),需合并报销,不得规避领导审批而分拆单据。即使是在不同单位购买的实验材料,只要是同一天同一科研课题报销,也需要合并。

③发明专利等的申请费、实审费、授权费及年费报销时,除了发票外,还需提供相应支撑的证明材料。提醒注意的是,支付时,财务上是依据报销发票进行转账的(通俗的说,提供的合法票据盖谁的章,款项转汇到谁那儿)。不得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据”混同“专利代理公司的发票”进行报销。

④利用科研经费报销出版专著、教材等费用时,需提供发票、出版合同,财务处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⑤公开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时,需提供发票、用稿通知或者发表本人文章的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

⑥国外期刊版面费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文章录用通知(外文)和翻译的中文录取通知书;交纳版面费通知(可邮件形式);编辑部提供的发票(invoice文件、receipt收据或正规发票均可);版面费的支付记录(银行境外电汇单、信用卡对账单等)。

⑦合作费是指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合作单位和金额的外拨费用。合作费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发票、项目书(主合同)、与第三方的合作合同(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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