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检查管理办法》(教字﹝2007﹞101号)和教务处通知(教字﹝201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第11-12周(2015年5月11日到2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郭 亮、骆海邦
副组长:王振其、余吉祥
成 员:陈继东、金怀玉、孙承飞、王 勇、颜海明
秘 书:王旭东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秩序检查
各系要认真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抽查教学日历、日志、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基本材料。
教务办公室调查教师停调课补课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各系检查本系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教学进度、实验实训项目设置和开出率以及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基本教学材料。
3、教学材料归档。各系于第11周周三前,系内所有教学材料(特别是前期试卷)必须归档到每位老师的专用档案柜。
4、组织师生座谈会
教务办公室组织召开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全面收集教学和学生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5、第一阶段考试督查
各系要认真把好监考、试卷批阅等工作。
各班主任要加强考风考纪督查。
6、学院开展2015届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检查。(已提前完成)
7、同行听课情况检查。(已提前完成)
8、以赛代查,学院组织40岁以下青年教师全员参与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具体方案附后。
三、检查方式
系(室)自查和学院督查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第11周三前,各系提交具体检查计划,具体到拟抽查哪些教师的教学基本材料(包括实践教学材料);
第11-12周,根据计划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五、要求
第12周周四前,提交书面检查总结一份,详细附上具体检查结果,具体到人,什么材料,有什么问题。并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